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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22 07:4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畜牧業購入之乳牛按5年提列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5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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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業購進乳牛,備供擠乳出售者,其購進乳牛之成本,或自購進小乳牛飼養至能擠乳出售期間所發生之成本(包括購進成本、飼養成本及其管理費用等),准按5年提列。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