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股票申購人於繳納股款後領取股票前死亡該股權應辦理遺產稅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9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68179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經主管機關核准上市之公司,其股票申購人於中籤繳款後領取股票前死亡,該中籤股權仍屬中籤人所有,繼承人應將該股權併同其他遺產辦理遺產稅申報後,持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向股票發放機構領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