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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0 11:0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之債權已罹消滅時效且抵押權亦消滅者免計入遺產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8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8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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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之債權及抵押權均發生於民國13年,債權請求權依民法第125條之規定已罹消滅時效,抵押權依民法第880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2條之規定,雖未塗銷亦已消滅;該項債權,應准免予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