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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之債權已罹消滅時效且抵押權亦消滅者免計入遺產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8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8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被繼承人之債權及抵押權均發生於民國
13
年,債權請求權依民法第
125
條之規定已罹消滅時效,抵押權依民法第
880
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
2
條之規定,雖未塗銷亦已消滅;該項債權,應准免予計入遺產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