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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司以發行股票方式合併其超過票面金額之溢價免計入當年度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150490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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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行股票方式與他公司合併,並將該發行股票超過票面金額之溢價,依公司法第
238
條(編者註:現行公司法已刪除本條)第
4
款規定累積為資本公積時,該項溢價准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
19
條規定免計入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