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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88年11月18日台財稅第881959089號函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990038756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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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741016台財稅第23479號函、82517台財稅第820200421號函、87819台財稅第870595832號函、881118台財稅第881959089號函、89222台財稅第890450377號函及7798台財稅第770318025號函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限額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