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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籍船停泊我國港口展售物品等屬我境外銷售貨物不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5044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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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籍○○船停泊我國高雄港、台中港及基隆港,並於停泊期間於該船舶上展售教育性書籍和基督教文學、各式錄音帶、CD、紀念品等物品,係於我國境外銷售貨物,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