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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以靠行於車行之貨車營運之收入應列為車行收入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3627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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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君以其靠行於○○汽車貨運行之營業用大貨車,承攬某農會之托運業務之收入,依本部67/03/25台財稅第31997號函及68/11/21台財稅第38234號函規定,應列為車行之營業收入,依法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