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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娼戶不須辦理營業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022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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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娼戶之經營性質,與一般銷售貨物或勞務不同,仍應依本部49台財稅發第3897號函規定,不應辦理營業登記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