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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29 10:1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大代表依法集會所領之出席費屬薪資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219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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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於依法集會期間所支領之出席費,係屬其在職務上取得之報酬,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之薪資所得。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