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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在飛航時間標準以外之加班費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31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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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程序」(編者註:現行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規定,訂定空勤人員每月實際飛行時間標準。上開空勤人員在飛航時間標準以外因公務延長工作時間而支領之加班費,准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但書規定,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