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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4 00:0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於假日出勤之加班時數不包括在每月延長工作總時數中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12445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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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規定員工每週工作5日或5日半,而員工為雇主之目的,於例假日執行職務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標準者,其加班時數,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之內。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