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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發給員工之醫藥補助屬薪資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0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8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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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對員工醫藥費之補助給付,係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費性質,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之規定,屬於薪資所得中各種補助費之一種,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