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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適用郵政儲金利率計息者其日利率以1年365天為基礎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031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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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稅法規定應適用郵政儲金匯業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者,其日利率之計算,自83年7月1日起,應按1年作365日為計算日利率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