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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年度結束時已到期尚未給付之租金或利息雖已列帳尚免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7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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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於年度結束時,如有已到期之利息或租金,雖已列帳,惟尚未給付或轉入債權人帳戶者,免視同給付,亦免扣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