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兼職薪資之意義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0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0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薪資受領人兼職薪資所得一律扣取6%。所稱「兼職薪資」係指薪資受領人在本機構以外,尚兼任其他機構職位工作而取得之薪資而言;至兼任本機構內之其他職務取得之薪資,應合併計算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