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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採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予非居住者股東仍應依法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6083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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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採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編者註:現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時,仍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0條規定,辦理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