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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4 06:4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地國稅局及稅捐處得公告欠漏稅人名稱與內容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1328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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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國稅局、高雄市國稅局(編者註:台灣省已另成立北、中、南三區國稅局)、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及台灣省各縣市稅捐稽徵處,對經確定之重大欠稅案件或重大逃漏稅捐案件,得公告其欠稅人或逃漏稅捐人姓名或名稱與內容。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