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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投資所得之股利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4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5806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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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營利事業不論專營或兼營投資業務,其購買股票或投資其他營利事業所取得之股利,非屬營業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應免營業稅。說明:二、營業人取得之股利,核非營業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專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取得之進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