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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檢舉人不得查詢被檢舉人之違章漏稅金額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6339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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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部70/06/23台財稅第35137號函釋,經人檢舉之違章案件,得將審理結果理由及法律依據告知檢舉人。本件檢舉人查詢被檢舉人經裁罰之違漏金額,有關裁罰之金額,因涉檢舉獎金數額之計算及發放,檢舉人如欲查詢該項金額,應屬其行使權利之行為,此部分應有前揭函釋之適用;至被檢舉人逃漏稅額部分,因屬納稅義務人之納稅資料,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