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外營利事業因銷貨對境內營業場所匯撥之佣金應課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4034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國外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設有固定營業場所者,不經其固定營業場所而直接對我國境內客戶銷售貨物者,其對我國境內固定營業場所匯撥之佣金或補助金,應依法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