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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經濟合作融資等境外放款業務由政府補貼之利息差額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0434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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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承作之國際經濟合作融資、造船融資及對美出口廠商固定利率轉融資等境外放款業務,其由外交部、經濟部及本部(編者註:經濟部及財政部已停辦)補貼利息差額部分,同意免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