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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稱其他執行名義之意義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7776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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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得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財產等資料,上開法條所稱其他執行名義係指具有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規定之執行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