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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為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需可查調相關稅籍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5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01806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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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為辦理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老人生活津貼業務需要,函請查調納稅義務人相關稅籍資料時,可逕予提供,免逐案報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