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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為辦理求償業務得查調賠償義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111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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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為辦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之求償業務需要,函查汽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時,准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7款規定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