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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郵政公司為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得查調申報人財產及所得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046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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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臺灣郵政(編者註:已改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如係辦理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有查調申報人財產及所得之需要者,應得准予受理查調提供,無需逐案報本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