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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申請藍色申報之會計年度得以實際開始營業之會計年度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103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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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第4條所稱「會計年度」,以實際開始營業(即開立第一張發票)之會計年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