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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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機器在建廠期間尚未使用可暫免提列折舊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9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30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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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廠在建廠期間機器尚未使用,可免提列折舊,俟建廠完成開工使用後,再依法提列折舊。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