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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健保署為審議保險爭議事項等公務需要得查調保險人有關之財稅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06868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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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編者註:中央健康保險署)為審議保險爭議事項或保險人辦理承保業務及審查醫療給付所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0條規定,函請提供保險對象與保險有關之財稅資料時,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