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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環保署為查核業者營業量等需要得查調其財稅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72836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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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廢棄物清理法之主管機關為查核公告指定列管業者申報之營業量、回收量及處理量之需要,依該法第10條之1規定,函請提供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相關資料時,准予提供,毋需逐案報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