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勞保局辦理保險業務需要得查調相關人之財稅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007499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勞工保險局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辦理勞工保險業務之公務需要,函請提供保險對象或相關人之財稅資料時,准由各財稅機關逕行提供,免逐案報經本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