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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法院需調查納稅義務人財產得函詢該管稅務機關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08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54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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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本部函商「各法院受理民、刑事案件或強制執行事件,需調查納稅義務人財產時,應由法院逕行函詢該管稅務機關」一案,業經司法行政部66函民字第6975號函轉函各級法院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