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22 02:4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對司法機關得就具體訴訟案件提供課稅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29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5款「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應包括司法機關在內。嗣後對於司法機關,就具體訴訟案件依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關調查證據之規定,函請調閱交付者,仍可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