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如債務人已死亡者稽徵機關得依職權協助查明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297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本部88年4月30日台財稅第880257536號函意旨,如申請查調之當事人屬「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之情形者,亦得准予查調。是有關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如債務人已死亡者,得由稅捐稽徵機關依職權協助查明或請債權人提供債務人之繼承人未為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之證明文件,憑辦查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