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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向郵政儲金機關調查劃撥帳戶紀錄應報經財政部核准後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60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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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30條規定,向郵政儲金機關(已改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調查與納稅義務人有關之郵政劃撥帳戶紀錄,以作為課稅資料時,仍應報經本部核准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