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未上市公司股東取得增資記名股票之日期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63 年 09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92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股票未上市之公司,如股東會並未決議公告除權基準日,則股東因公司利用盈餘增資而取得新發行記名股票之取得日期,准以股東會決議訂定分派該項股票股利之基準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