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7 22:3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機器所含製造成品之專利費及設計費課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134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進口機器所含之專利費及設計費:(一)如係在國外製造該項機器之技術專利費及設計費,應併入機器售價內課徵關稅;(二)如屬該項機器進口後製造成品之技術專利費及工程設計費,不予課徵關稅,而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