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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機器所含製造成品之專利費及設計費課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134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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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機器所含之專利費及設計費:(一)如係在國外製造該項機器之技術專利費及設計費,應併入機器售價內課徵關稅;(二)如屬該項機器進口後製造成品之技術專利費及工程設計費,不予課徵關稅,而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