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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人壽保險業依法辦理之放款可比照金融業提列備抵呆帳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339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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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業依保險法第146條及第146條之3規定辦理之放款,得比照金融業依所得稅法第49條規定,提列備抵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