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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非法外勞確無資力且雇主不明者免查驗納稅證明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一發第81081512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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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公布施行後,經查獲之非法外籍勞工如確無資力繳納所得稅,亦無法查明其雇主者,同意將調查結果做成筆錄,免查驗納(免)稅證明逕行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