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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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外雜誌社委託我國營利事業接受訂購收款應代為報繳稅款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2240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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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國外雜誌社委託我國營利事業代為接受訂購、收款,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說明:二、該國外雜誌社在我國境內之營業,應由○○公司依照所得稅法第41條及第73條第2項規定,代為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