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其成本之估價方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5602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營利事業取得被投資公司以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記名股票,其成本之估價應依所得稅法第44條及第48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