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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採非曆年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5條第5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8045485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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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總統令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26條第1項規定,修正之第5條第2項及第5項規定,自99年度施行。所稱年度,於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指同法第2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7條所規定之會計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