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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因被投資公司重整減資之投資損失以法院裁定基準日為實現日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9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217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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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如因被投資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並辦理減資者,其投資損失應以法院裁定之重整計畫所訂減資基準日為實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