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適用納稅限額而依一般稅率申報之溢繳稅款得申請退還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08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生產事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依規定原可適用獎勵投資條例有關納稅限額計算者,如因不諳規定而依一般稅率申報納稅時,其溢繳之稅款,得以適用法令錯誤為由,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