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07: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司辦理人才培訓活動得適用投資抵減之獎勵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一發第8108326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或指派受雇員工參加與公司業務相關各部門或跨部門別之人才培訓活動,其支出得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規定適用投資抵減之獎勵。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