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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在國外提供勞務之所得非我國來源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03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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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與國外會計師事務所約定互換會計師服務,如派赴國外之會計師確係在國外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實際有關工作,而非進修、受訓性質者,該會計師在國外提供勞務而取得之報酬,非屬我國來源所得,依法免納我國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