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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年度結束前未完成設立登記者其籌備年度之盈餘不屬應稅之未分配盈餘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204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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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尚未完成設立登記者,該籌備年度產生之盈餘,非屬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得免依同法第102條之2規定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