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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派駐國外服務人員在國內支領之薪資非屬我國來源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10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5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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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駐國外分公司及辦事處服務並經常居住國外之員工,其因在國外提供勞務而取得之報酬,包括國內支領之薪資,非屬我國來源所得,可免扣繳我國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