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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1 21:0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事業以存入帳戶方式支付佣金者其憑證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0133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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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事業支付個人參加人佣金,如係送交銀行分別存入各該個人參加人帳戶者,准比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規定,以銀行蓋章證明存入之清單查明核實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